在当今网络时代中,我公司的业务已不仅仅局限于上海、北京、广州、青岛及郑州地区。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,地球变得更小,我们的业务业已发展至包括香港在内的全国各个地区!
根据我们的财务制度:凡在本地或者在外地的客户,翻译费用的交付及业务的运作须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必须先交纳预付金额。
二、客户交纳一定的预付金额之后,可即时将凭证(包括电汇凭证、转帐凭证、汇款凭证)传真给我公司(上海传真电话:021-63084816,北京传真电话:010-51664969,广州传真电话:020-62722511 61136266
,青岛传真电话:0532-86161457,郑州传真电话:0371-5585076,无锡传真电话0510-8973830)。
三、收到财务的通知之后,立即告知翻译开始进行翻译工作。
四、翻译工作完成之后,我们通知客户交付余下的款项,同上,收到凭证之后,立即交付稿件。
五、翻译工作完成之后,对于较小的改动,我们免费给予更改,并直至客户满意。但是,对于属于添加的翻译服务,须另行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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